发布日期:2026-01-24 02:56 点击次数:158

前不久,有好多自媒体文章探讨市场监管局将来会不会实行垂直管理,其中有人分析因为药品关乎公众健康的特殊性,应当将药品监督管理局从市场监管局独立出去,恢复垂直管理。
从评论区能看到,很多基层监管人员也期盼药品监管体系回归垂直管理。那么下一轮机构改革,药品监管局会恢复到以前的垂管吗?
一、药品监管局五次机构改革回眸
回溯我国药品监管体制的改革历程,垂直管理曾有过实践先例,其兴衰交替也埋下了如今基层诉求的伏笔。

1998年机构改革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,集中行使原来分散在卫生部、国家医药管理局和中医药管理局中的药品监督管理职能。2000年进一步推行省以下药品监管垂直管理,从制度上切断地方干预,推动监管从专业经济管理向行政执法转变,有效遏制了医药产业无序发展的乱象。
2003年机构改革,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,增加了对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、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责。彼时,基层执法人员无需顾虑地方利益,得以心无旁骛地依据法规标准开展工作,监管独立性与专业性得到充分彰显。
但这一格局在后续改革中几经调整。2008年大部制改革中,国家食药监局改由卫生部代管,省以下垂直管理回归地方分级管理。2013年机构改革时,考虑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特别是食品安全监管,涉及面太广,一个非国务院直属的副部级单位,根本无法牵头协调,药监部门再次独立出来,正式组建正部级国家食药监总局,强化统一权威监管体系。
2018年机构改革后,药品监管机构仅设至省一级,市县职能并入市场监管部门,省以下不再有专门的药监部门。
二、当前体制下药品监管面临的痛点
痛点一:权责失衡,“饭碗”捆绑下的执法妥协
基层药品监管人员身处“业务归上、保障归地”的双重困境中,名义上接受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,人事任免、财政经费却牢牢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。这种权责分离的结构,天然滋生矛盾——监管职责要求对药品安全严格把关,而“衣食父母”可能正是地方依赖的医药企业。
在地方税收、就业等政绩导向下,部分本地药企、大型医疗机构往往被特殊呵护。即便发现违法违规线索,最终也可能是高高举起、轻轻落下,以罚款了事难以形成震慑。这种妥协并非基层监管不作为,而是体制束缚下的无奈之举。
痛点二:专业失语,外行指挥内行的监管内耗
{jz:field.toptypename/}药品监管是高度依赖专业知识的领域,从药品成分检测到制剂室规范评估,从GMP标准执行到工艺变更审核,都需要精准的专业判断。但在属地管理模式下,milansports基层市监部门的领导岗位常由非专业人员担任,“不懂药的人管药”成为普遍现象。
有专业背景的一线人员依据标准提出的处理意见,往往被“考虑实际情况”驳回,地方政府部署的检查任务频繁打乱药品监管的专业节奏,执法检查走过场的情况屡见不鲜。更严峻的是,集采仿制药过评后工艺变更、辅料替换等专业监管环节,因地方市场监管人员专业能力不足,难免埋下质量隐患。
痛点三:资源错配,无限责任下的“背锅”困境
药品安全无小事,一旦发生问题,问责的板子首先打向基层,但基层的监管资源却严重不足。一个县局往往仅七八名工作人员,懂药的执法人员聊聊无几,而且70%以上的精力都用在了职业索赔处理和食品等其他品类的监管上,对辖区内村卫生室、药店、医院以及地下窝点的排查精力有限,监管压力巨大。同时,基层专业技术断层、检测设备老旧,多数样品需送往省市检测,溯源能力薄弱。
这种“责任无限、资源有限”的失衡状态,让基层人员沦为风险爆发后的“背锅侠”。许多药害事件的根源在于上游生产环节或跨区域流通环节,基层既无权限也无能力溯源管控,却要承担最直接的问责。而全国药品监管“一盘棋”的推进受阻,省际、层级间衔接不畅,更让基层监管雪上加霜。
三、下一轮机构改革,药品监管部门会垂管吗?
基层对垂直管理的渴望,本质上是对监管独立性、专业性与资源统筹的渴求。在垂直管理体系下,人、财、物由上级药监部门直接管控,基层人员与地方利益脱钩,执法将摆脱地方GDP导向的干预,面对违法企业敢于“亮剑”。
垂直管理更能保障监管的专业性,建立专业导向的晋升通道,让懂药的人管药,避免外行指挥内行;上级药监部门可统筹调配专业力量与设备,破解基层资源短缺难题,实现跨区域案件协同查处,让责任划分更清晰,不让基层为全局性问题背锅。
当然,垂直管理并非完美方案,可能增加与地方部门的协调成本,对本地突发情况的响应速度也可能受影响。但基层的呼声清晰指向一个核心:药品安全关乎生命健康,监管必须保持相对独立。
从1998年的垂直管理到如今的基层诉求,我国药品监管体制的改革始终在探索中前行。希望下次机构改革能回应网友的这份诉求,让监管回归本质,守护好公众的健康安全。